關於我的想要不被滿足。腦中回憶起幼兒時想做什往往會被媽媽給遏阻,她對於我的想要,多半傾向或許可不用滿足的狀況,但媽媽是會照顧我的基本需求,我知道我母親是愛我的。
當我想要跟朋友出去玩,幼稚園想學習畫畫,或生活費想多拿一些零用錢等。但多半過多的慾望媽媽通常傾向拒絕我。或許是我選擇性記憶:內心認定媽媽忽略我的感受。
一種深刻的目的性手段的學習。直到國小階段,發現幾位同學成績優異即可得到老師認同後,我開始漸漸認為亦可利用挺會念書或模仿某些行為來獲得長輩認同。逐漸能理解若長成某種樣貌能得到別人的認同與肯定。例如:成績好、有才藝、靠外貌、靠成為同學眼中的好同學好朋友、擁有管理能力、符合老師需求與長輩需求。
一直以來都不認同如此做有什錯誤。身邊的人亦喜歡如此的我:有求必應。直到人生發生一些提醒後便開始思,感覺到快樂與我無關。往往獨自一人時,便缺乏動力。因不清楚自我的期待為何?(就撇除他人對我的期待來說),真心給自己肯定的次數?無比沮喪感湧現,我發現我無法肯定自己,同時更不想花時間去思考我自己我真正想要與需要的?以致於無法滿足我對自己的期待,以求進一步自我肯定。
近期的我正在思考的是?自己肯定自己比他人肯定自己來得重要嗎?或許理智上會說,當然自己肯定自己比較重要。但行為上往往還是後者。事實上,還是表示後者比前者重要。因行為還是最真實的內心狀態。那不選擇自我肯定原因為何呢?
1.
覺得很難。
2.
覺得沒有意義與不重要。
3.
覺得自我肯定不是愛,外求才是愛。自我肯定感覺不到愛。摸得到的碰得到才是愛。我習慣傾向認為:別人肯定我,別人符合我期望,擁有很多,以上才是愛。
進一步分析:
1.
自我肯定的後果:開始時會不習慣或感覺很少,因不知如何肯定自己?不太清楚標準為何?或許自我肯定有個方向,了解做此事,目的為何?
是否符合自己目標?
2.
別人肯定的後果:開始會立刻得到很多快樂,滿足他人往往目的明確,換句話說為較容易的。因滿足他人後,就沒有時間為自己了。久而久之,會覺得滿足他人是件好事,逐漸迷失自己。分不清楚,到底是為自己而做?還是為了自己的慾望而做。(慾望無窮無盡)
如果沒有過去的選擇怎會有後續的結果呢?一直在找尋的愛是真正的愛嗎?如果沒有看見真實的愛該長成什麼樣子?又該如何學習?又該如何實踐呢?
看見一個媽媽遇到小孩子要什麼就給他,當小孩一哭鬧就為了滿足他哭鬧的需求,就給小孩想要的東西,那真的是愛嗎?為何這樣不是愛呢?為何這樣的愛會讓一個人的人生走向負向的道路,到底在愛的議題上面出了什麼問題呢?
你知道你需要什麼?你知道你想要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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